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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卫生厅
卫科秘〔2008〕251号
关于省临床重点学科新技术引进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直有关医疗单位、有关市卫生局:
为促进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08年省临床医学重点学科新技术项目引进工作。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引进项目属我省尚未开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的临床应用类新技术、新方法,对于我省临床医疗技术的提高、专业优势的形成起到明显促进作用。
2、引进项目须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类成果奖或取得国家发明专利权,且在国内一定范围内安全稳定应用一年以上;引进的技术所附带的配套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生产和进入市场。
二、项目范围
引进的新技术项目主要包括:
1、引领学科发展的标志性项目。引进技术属国内外技术前沿,并符合省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建设规划的要求,与本学科的建设目标、专业主攻方向相适应,对技术提升、特色形成、人才培养、学科发展等方面具有显著促进作用。
2、重大疑难疾病亟需的关键性技术。针对临床重大疑难疾病诊断与治疗的关键问题,引进安全有效、经济适用并在国内具有竞争力的方法和技术,弥补我省同类技术空白。
三、申报条件与程序
申请的条件是:省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及列入第三周期建设计划的省临床医学重点发展学科和特色专科。申报程序是:学科申请,省属医疗单位审核后直接申报、市属医疗单位须经所在市卫生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申报;省卫生厅组织有关专家遴选、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卫生厅审核批准。
四、项目管理
本次计划引进新技术30项左右,每项予以省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资助2~5万元。引进后应用实施周期为从2008年10月~2010年4月,到期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应用情况与实施效果进行考评验收,其结果作为对省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五、申报材料与要求
1、申报材料包括《2008年省临床医学重点学科新技术引进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见附件)和引进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包括鉴定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有关法规要求该技术项目及配套产品的市场准入文件及应用情况等)。
2、各申报学科须按照申报材料的有关格式规定与要求,认真严格、逐项翔实地填写《申请书》,并提交引进项目的主要技术资料。申报项目单位及有关市卫生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规定和要求,对申报材料与内容负责审查并签署具体意见。
3、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08年5月29日前统一报送到省卫生厅科教处。联系人:吴振宇 ,联系电话:0551-2622243。
附件:2008年省临床医学重点学科新技术引进项目申请书
二○○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抄报:省财政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