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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卫科秘〔2008〕252号 发文日期:2008-05-04

关于开展2008年省临床医学应用技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 徽 省 卫 生 厅

                       卫科秘〔2008〕252号

 

关于开展2008年省临床医学应用技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省直有关医疗单位、有关市卫生局:

为促进学科建设发展,提高临床技术水平和专业特色的形成,经研究,今年省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建设部分专项经费以竞争性立项方式,用于资助开展2008年省临床医学技术应用项目研究。现就有关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要求

2008年省临床医学技术应用项目旨在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与方法,重点针对医疗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难点和学科建设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开展应用性研究。立项课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起点较高,方向明确。符合本学科技术发展趋势和学科建设目标与专业主攻方向,并能够代表本省同类技术水平。

    2、应用性强,特色明显。运用新技术、新方法解决临床重大疑难疾病的难点起关键性作用,或我省尚未常规开展并具有竞争力的应用技术,对提升诊疗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对促进本学科建设与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

3、研究内容具体、方法科学、设计合理。

4、目标明确,预期能够达到一定临床应用规模和良好的应用效果,技术上有所创新或发展。

    5、有良好的技术工作基础和实施环境。

二、立项原则与程序

依据 跟踪前沿,突出重点、公平竞争、择优遴选原则实行竞争立项。申报立项程序是:学科申报,单位审核;卫生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优选;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卫生厅审核批准。

三、计划管理

1、本次立项项目列入省卫生厅医学科研计划课题管理,拟安排50项左右,计划实施周期为一年(200810月~200910月)。立项项目分为立项资助课题和立项经费自筹课题两类。

2、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省临床医学重点学科立项课题,每项课题的资助额度为12万元,实施单位以不低于1:1比例给予配套。计划到期我厅组织进行课题验收评审,其结果将作为对临床医学重点学科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

3、立项自筹课题的研究经费由单位予以保证。

四、申报条件

1、分类申报:省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及列入第三周期省临床医学重点学科和特色专科建设计划的学科可申报立项经费资助;省直医疗单位其他临床学科限报立项自筹课题。

2、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博士学位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学科带头人或技术骨干,年龄不超过57岁。每个学科牵头申报项目数额不超过2个。

3、已纳入省卫生厅、省(部)以上研究计划的各类科研项目及其他基础性与应用基础研究课题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4、承担省卫生厅省重点学科各类应用性课题研究已经到期,但至今未按规定验收结题或自行中止者不受理申报。

五、申报材料与时间

1、严格《2008年省临床医学技术应用项目申报书封面和编写提纲》(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规定的格式与要求逐项认真详细填写,并附相关背景资料与证明材料。申报资料应真实、翔实,并全面地反映所申报项目整体情况和特点。各单位和主管部门应按照本通知规定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签署具体意见并进行汇总。

2、以上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书和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各一份,于200862前由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到我厅科教处,逾期不受理。有关附件可从卫生厅网站下载(http://www.ahwst.gov.cn/)。

    联系人:省卫生厅科教处王再涛;联系电话:0551-2645000;电子邮箱:wzt06@163.com

附件12008年省临床医学技术应用项目申报书封面

附件22008年省临床医学技术应用项目申报书编写提纲

附件3、申报项目汇总表

 

 

                                             ○○八年四月十八日

 

抄报:省财政厅


 

  相关附件: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
    附件三.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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